云南省关于确认追溯码承诺的通知
——来源:云南省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发布时间:2025-07-11 15:24:05 点击率:177
各药品相关企业:
根据《国家医保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药监局关于加强药品追溯码在医疗保障和工伤保险领域采集应用的通知》(医保发〔2025〕7号)及我省转发文件对“带码挂网”“带码投标”的规定,自2025年7月1日起,药品挂网医药企业应承诺“严格执行国家关于‘带码挂网’‘带码投标’相关要求,对各级销售包装单元进行药品追溯码赋码并实现关联”。
请各药品相关企业,登录云南省药品和医用耗材管理子系统,进行追溯码确认。
1.新申报挂网药品企业先确认追溯码承诺,不承诺的不能进行挂网药品申报;
2.已挂网药品企业,进入系统功能模块:药品交易结算-挂网目录管理-产品追溯码管理 ,确认追溯码承诺。
2025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