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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 灵康发展的最大源动力

——灵康药业集团下属灵康制药、美大制药、美兰史克制药分别成为海南省知识产权“贯标”和“优势”培育企业

发布时间:2015-03-02 11:25:00    点击率:3558     通讯员 : 苏丽曼


2014年11月3日,海南省科学技术厅发布了“关于海南省第一批知识产权管理规范企业和第三批优势企业培育的通知”(简称:通知),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海南灵康制药有限公司、海南美大制药有限公司和海南美兰史克制药有限公司成为第一批海南省知识产权“贯标”培育企业,培育期从2014年11月1日至2015年10月31日,期限一年。海南美兰史克制药有限公司成为第三批海南省知识产权优势培育企业,培育期从2014年11月1日至2016年10月31日,期限两年。

随着知识经济的到来和经济全球化的不断深入发展,知识产权日益成为重要的战略资源和国际竞争力的核心要素。发达国家和地区、国内先进省份都充分利用知识产权制度,促进自身发展,这对我们灵康知识产权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灵康药业集团自成立以来便将知识产权视为企业的第一生产力,投入了大量的人力与资金开展知识产权相关工作,并取得了显著的成效。截至2014年末,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打造了170余人的研发团队,在品种研发、工艺技术创新、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取得了丰硕成果,下属各子公司共拥有发明专利393项、注册商标125项,此外向美国申请的发明专利8项。

知识产权战略的实施,大力提高了灵康的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转变了企业的发展方式,促进了灵康的自主创新成果的知识产权化、商品化和产业化。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属三家制药厂全部被海南省科学技术厅评选为海南省知识产权工作“贯标”及“优势”培育企业,这充分显示了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灵康战略规划及部署的正确性及灵康在知识产权工作上取得的显著成效,也彰显了奋斗在知识产权工作岗位上的全体灵康人孜孜不倦的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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